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7-05-15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让团员更像团员,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中青发〔2017〕6 号)和《长春共青团“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方案》(长团委发〔2017〕6号)要求,长春团市委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为主题,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根本目标,以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为着力点,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从自身做起,彰显团员队伍先进性,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
5月18日至5月28日
    三、参与对象
全市团员、青年
    四、征文主题
以“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通过学习总书记讲话,结合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用文章表达青春的活力,奋斗的美好,领悟青春梦、中国梦的真正含义,题目自拟。
    五、征集要求
1.紧扣“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主旨积极向上。
2.征文作品题材、体裁、风格不限,可以包括散文、文学创作、读书笔记、读后感等多种形式。每篇不超过2000字,诗歌不超过600字。
3.活动成果为原创作品,不得仿冒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因抄袭、篡改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负。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活动仅限于电子版投稿(格式为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2.5厘米,行距28磅,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联系电话和邮箱,单位组织投稿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结束后,团市委将组织评审组对征文进行评选,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进行表彰。
                                                                       共青团长春市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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