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学生党支部、分团委:
一年来,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党团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校团委、学工部拟于“五四”期间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集体。
二、评选类别
01.十佳大学生 02.十佳学习标兵
03.政治理论学习标兵 04.自强自立标兵
05.科技(文艺、体育)标兵 06.优秀学生干部
07.优秀团干部 08.优秀团员
09.优秀大学生志愿者 10.先进学生社团
11.先进团支部
三、评选及表彰时间
1.评选时间:2017年4月
2.表彰时间:2016年5月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大学生: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思想积极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很强的集体荣誉和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二等以上奖学金),英语过四级、计算机过二级者优先;
6.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受过学校表彰;
7.在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受到省、市级表彰者优先;
8.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二)十佳学习标兵: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刻苦,勤奋努力,遵守校纪校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突出(获得过一等奖学金);
3.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过六级者优先);
4.具有创新意识,发扬刻苦钻研和进取精神,动手能力强,获省、市、院级科技和艺术类大赛表彰获奖者优先;
5.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三)政治理论学习标兵: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 “中国梦”为主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3.在学习中能够学以致用、用政治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政治头脑敏锐,并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能够起到带头作用,并经常写学习体会和读书日记,撰写或在校刊及其他媒体上发表过有关文章;
5.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四)自强自立标兵: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有较强的自强自立意识,并能够主动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先);
4.积极参加分院班级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5.生活俭朴,为人正派,无不良嗜好;
6.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五)科技(文艺、体育)标兵: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 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3. 在科技、文艺、体育、美术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4.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六)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3.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工作业绩突出;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
5.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七)优秀团干部: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勤奋学习,成绩良好,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4.工作努力,思路新颖,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认真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6.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八)优秀团员: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遵守团的章程,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同不良行为和现象作斗争;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4.经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有集体荣誉感,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和行为规范;
6.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九)优秀大学生志愿者: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校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志愿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参与我校共青团组织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2次及以上,年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30小时;
5.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十)先进学生社团:
1.坚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学校号召,能出色完成团组织及上级社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
2.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干部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社团团结、活跃、健康、向上,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3.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建全,并能够严格执行;
4.经常组织社团成员开展活动,效果显著。
(十一)先进团支部:
1.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
2.主题活动好。开展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效果明显;
3.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全班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不得超过10%;
4.紧密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与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积极参加校团委及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上级团组织的表扬和奖励;
5.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团支部成员政治素质高,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成员无违纪行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分院要依据本通知的精神,认真组织推荐,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评过程中受到教育。
2.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推荐对象必须经其所在班级、学院充分酝酿,按照评选条件通过民主评选、综合考核产生。
3.各分院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表格中的“平均成绩“是指2016年9月一2017年1月期间考试课、考查课的综合平均成绩。要附有成绩单及800—1000字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属实、扼要,后附被推荐者或集体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校团委、学工部将根据各分院推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表彰对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
5. 推报材料包括:(1)个人及集体奖项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2)个人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一份,经所在分团委及党总支审核后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1679370915@qq.com)。
7. 各分团委负责组织本院表彰工作。
8.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
法。
2. 2016-2017学年“创先争优”活动各学院拟推
荐名额。
3. “创先争优”活动申报表格。
共青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中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