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对象
校院两级专兼职团干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干部;各班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骨干。要求必须为大一学生。
二、遴选条件
1.信仰马克思主义,对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有正确的认识,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追求进步,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已加入党组织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3.严格要求自己,综合表现突出,在各方面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获得过校级和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优先。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推荐程序如下:
1.个人向所在分院团委自愿报名与各分院推荐报名;
2.分院团委汇总审核;
3.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名单返回分院征求分院意见后送团委;
4.团委审核;
5.“青马工程”工作小组开会讨论并确定培养对象名单。
四、推荐名额
每期100—120人,每期各分院推荐名额为10¬人。
五、相关要求
1.各分院于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报名和组织推荐工作;
2.团委按于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3.工作领导小组开会确定本期青马学员名单。
各分院团委按照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将推荐人员登记表纸制文件及电子版(推荐人员正面免冠照片)交到团委,由团委统计为学员建立学籍档案。